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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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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拉下脸对“微腐败”零容忍

本报讯 近期,贵定县不断健全完善《人员违纪随时问责制度》、《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等,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第一时间问责和通报曝光,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金南街道党工委委员、金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陈某某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在明知辖区内的黑山羊养殖项目存在问题不整改,直到县纪委调查组介入,才突击协调购买项目羊补发给贫困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沿山镇和平村原村委会主任潘登文在为群众办理水田变旱地补偿事宜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群众“感谢费”12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信息通过贵定县纪委微信公众号发布后,点击率不断攀升,还有网友留言“干部不尽职,群众受损失,板子打得好”“与民争利的‘村官'就该严惩”。

创新工作方式,全县90余名纪检干部全员到信访室接访,接地气,受锻炼;同时采取公开接访、重点约访、包案督访和带案回访等方式,听民意、解民忧,暖民心,纪检监察机关才能得到第一手的问题线索。一名群众说“纪检干部俯下身,群众转变以往不敢反映、不想反映、不会反映的观念,我们身边的‘村官’就不敢得寸进尺,逾规矩的动作就会有所收敛。”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贵定县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只有尽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才能管住大多数。今年以来,贵定县问责党组织3个,问责党员干部12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4人。

“‘微腐败’案件,看似小事,实则是腐败初期的形态,涉案金额虽小,但与远在天边的‘老虎’相比,广大群众对近在咫尺的‘苍蝇’之害更有切肤之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善于用好问责的利器,折断伸向‘小利’的手,当好‘护林员’,护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这片森林。”贵定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说。

( 王先丽 本报记者 龙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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