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福泉市纪委在案件查办中坚持“一案双查”,加大对失职失责案件的问责力度,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加大学习宣传,深化责任。问责条例出台后,借助各种宣传方式,深化全市党员干部对责任的重视。主要通过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解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面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等方式落实对问责条例的学习,让问责条例在督促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充分释放力量,通过学习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治认识,层层压实责任,敢于动真碰硬。 通报问责案件,失责必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为助推问责制度的落地生根,激发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对查办的问责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信号。将“责任”二字深深刻在各级党员干部心上,从中受到触动和警示,切实增强担当精神。“对于公款旅游一事我确实不知情,但不知情不能成为逃脱责任的借口,该承担的责任是必须要承担的。”今年6月,一党员干部在因公款旅游被问责后如是说。 坚持从严执纪,严肃问责。市纪委严格按照《问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对该问责的严格执行,一个都不放过。通过查办案件、专项巡察、四风督查等渠道收集管党治党不严等问题线索,对乡镇、纪检组自办的案件定期梳理,看调查是否符合程序,调查笔录、调查报告等资料有无实事求是,重点看查案中是否问责到位,有无存在轻问责、漏问责现象,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对群众利益不放在心上、工作中不尽职履职的市纪委都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严肃问责。今年截至目前,已对9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本报福泉记者站 李涛 李希梅) |